各位老师:
根据《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》(绍职院教〔2022〕83号),学校将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励学分申请与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全日制在籍学生。
二、认定范围及内容
1.竞赛项目。学生参加专业学科技能竞赛和文体类竞赛并获奖,可依据获奖证书或文件申请奖励学分。具体分值见《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》(附件1)。
2.职业技能或资格认证。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须获得的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之外,学生获得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证、职业资格认证等可申请奖励学分。具体分值见《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》(附件1)。
3.科技创新项目。学生有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,软件著作权,可凭证书、证明申请奖励学分;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,可凭项目结题证书或结题文件申请奖励学分;有论文发表可凭刊物和文章的复印件申请奖励学分。具体分值见《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》(附件1)。
4.创新创业项目:学生有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(含各级创业训练和实践项目、校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、校卓越人才培养项目),可凭项目结题证书或学校团委的认定申请奖励学分;有自主创业可凭学校招生就业处的认定申请奖励学分。具体分值见《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》(附件1)。
5.其他奖励项目。各专业(教研室)可根据专业学科特点,制订其他奖励项目细则,各专业(教研室)于4月3日前将《范蠡商学院奖励学分认定细则》(附件3 的基础上增补或删除)的更新结果提交教学科。
三、认定程序
1.学生申请
学生本人于4月17日前登录超星教务管理系统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,具体操作见附件2。
2.学分认定
分院将组织各专业(教研室)对学生提交的奖励学分申请进行审核认定,在系统上给出认定结果,具体操作见附件4。
四、其他
各专业(教研室)应制订实施细则,并规范操作,做到流程清晰,材料完整,审核仔细。
附件:1.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
2.学生学分认定申请操作说明
3.范蠡商学院奖励学分细则-2025年12月版
4.各专业(教研室)负责人学分认定审核操作说明
范蠡商学院教学科
2026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