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

关于做好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党总支,各单位、部门:

根据绍兴市妇女联合会《关于做好全国巾帼文明岗、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绍市妇〔2022〕10号)精神,现将组织开展绍兴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我校推荐申报数量

2个单位或集体(全市初定于2023 年初认定60 个,从本次申报单位中产生)。

二、推荐申报条件

1.符合《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(2022 年修订版)》(附件1)中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的有关条件要求。

2.申报单位或集体工作扎实、成效明显、业绩突出,积极主动配合校妇联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,曾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或奖项,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。

3.成员中须有岗位技术能手、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或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的先进个人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党总支、各单位(部门)要对照条件和要求,加强工作统筹,切实做好推荐工作。4月15日前将《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稿报校妇联,联系人:胡秋枫。

 

附件:1.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(2022 年修订版)

2.2022 年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

3.2022 年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单位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妇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