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范蠡商学院委员会文件

各部门、各班级(团支部):

根据《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-2025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绍职院学〔202445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24-2025学年“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”项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分类说明

1.按级别分,可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。校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管理,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;院级项目由学院自主管理与实施,学校督查。

2.经费来源分,可分为经费资助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。

3.按素质与能力构成类型分,可分为思想道德类、科学技术类、创新创业类、文化艺术类和身心素质类五类项目。院级项目必须涵盖以上五类项目。

二、项目立项条件与原则

1.凡我院在校学生均可提出立项申请。

2.项目须体现“以学生为主体”的原则。既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性,又要以拓展能力、提高职业素养为着眼点引导学生。

3.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钻研精神与组织能力,其所承担的课题每学年不多于2项。

4.各项目组可聘请1-3名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。

5.各项目均须有负责部门组织推荐。

6.以下项目可优先考虑列为校级项目:

1)与全国、省、市各级各类学科、专业、文体竞赛相配套的各类项目(不包括已组织的各类竞赛团队);

2)有利于学校创业人才培养的学生创业创新类项目;

3)有利于学生重要团体建立或建设发展的各类项目;

4)其它对学校内涵建设、学生素质提升有较大推动作用的各类项目。

5)上一学年被列为院级项目并已顺利结题的项目

三、项目实施步骤与要求

项目实施可分为宣传动员与立项申报、项目实施、项目验收和项目成果展示等四个阶段。

(一)宣传动员与立项申报阶段(2024118日前)

各部门、班级(团支部)要统一认识,充分、广泛宣传,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学院团委学生会、党员之家、班团组织等学生组织的重要作用,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开展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工作的目的意义,并积极参与到项目申报、实践中来。

各部门和各班级(团支部)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结合自身实际,积极组织申报,认真填写申报材料、确保项目质量。《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电子文档、《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文档,114日前报院团委

院团委作为院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认真组织实施立项申报与评审工作。学院计划于115日、116日对申请经费资助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,并于118日择优推荐5个项目参加校级项目立项评审,计划11月中旬完成校级项目立项评审工作。

(二)项目实施阶段(202411月—20255月)

项目实施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,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申报表列明的项目内容、项目期限、预期成果等开展工作;项目指导工作由项目指导教师负责,具体督查工作由项目负责部门负责。

学院负责每学年开展一次项目组织工作的中期检查。

(三)项目验收阶段(20255-6月初)

519日前,完成院级项目的结项验收;

65日前,完成校级项目的结项验收。

(四)项目成果展示阶段(202510月)

院团委牵头组织我院项目于202510月中旬进行成果展示。

四、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

1.校级经费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1000-8000元不等。

2.院级项目:我院设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工程专项资金,用于院级项目的组织管理、院级经费资助项目资助和项目指导教师的奖励等。各项目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全院立项情况确定,另行发文。

五、工作保障和要求

1.实行项目工作奖励制。对评为优秀的校级项目指导教师(或项目指导教师组)给予1000/项的奖励,被评为合格的校级项目指导教师(或项目指导教师组)给予800/项的奖励;

被评为优秀的院级资助项目指导教师(或项目指导教师组)给予500/项的奖励,被评为合格的院级资助项目指导教师(或项目指导教师组)给予300/项的奖励。

被评为优秀的院级不资助项目指导教师(或项目指导教师组)给予400/项的奖励,被评为合格的院级不资助项目指导教师(或项目指导教师组)给予200/项的奖励。

2.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德育测评部分,学生参加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并通过验收(顺利结项),项目负责人校级加20分、院级加10分,成员减半加分,同类项目不累加。

3.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范蠡商学院学生科,联系人:刘润民,联系方式:667899

附件1:绍兴职业技术学院“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”项目立项申报表

附件22024-2025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


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范蠡商学院委员会

202410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