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对标看齐、有为担当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意见

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

关于开展“对标看齐、有为担当”

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意见

为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,推动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、重点工作清单落到实处,经市委研究决定,在全市上下联动开展“对标看齐、有为担当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,从严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担当精神不够、执行力不强,慢作为、不作为、乱作为及其他“四风”问题,进一步强化“无为问责、担当免责”的干事创业导向,为实现绍兴“十三五”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作风保证。

一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,力促挺纪立规全覆盖。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《党章》、《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特别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,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、每一个党员。围绕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制定出台《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》,细化、实化“两个责任”清单,层层压实主体责任。着眼拉高标杆、实干争先、敢抓敢管、勇开新局,拧紧遵纪守规螺丝,组织开展“挺纪立规、从我做起”大讨论和“看齐创优当先锋”活动积极选树好班子好干部好党员先进典型,把合格标尺立起来,切实强化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;把做人做事底线划出来,坚决克服庸懒散奢浮粗等习;把党员先锋形象树起来,以良好的作风投身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的实践之中。

二、全面推进“落实不力”起底行动,力促办事效率大提升。围绕强化执行力建设,集中三个月时间,采取自上而下、分级排查的办法,对市县两级党委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事项因相关责任单位执行、落实不力,导致未按期完成任务达到目标要求的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、大起底。如查实牵头单位、配合单位接到党委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事项办理要求后(以文件、会议纪要等为准),没有及时研究部署,没有制定工作方案,没有确定责任人,没有按要求落实的,严格按照《绍兴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实施办法》认定责任、启动问责。各级各部门要从严从实排查落实不力问题,剖析症结根源,对症下药、补齐短板、落实整改,确保重要决定事项落实到位。全面推行机关“即办制”,实行干部“日志式”管理,以工作督考为抓手,建立健全“简单事立即办、复杂事限时办、特殊事紧急办、交叉事并联办”的工作制度,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养成“一日事一日毕”的良好习惯。要拿出铁的决心,在执行上下功夫、在执行上比效果、在执行上见高低,努力实现机关工作“流程最优、效率最高、服务最佳、评价最好”的目标。

三、深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,力促廉洁优质快推进。围绕“市场开放、规范有序”目标,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,推行项目法人全过程负责制度,明确项目法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策划、资金筹措、建设实施、工程质量、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责。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实质性审查,建立健全投资、进度、质量管控体系,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行风监督组作用,建立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标后定期巡查制度,确保建设项目廉洁、高效、优质。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市场改革,打破垄断,提升开放度,建立市场准入清出机制,确保招投标市场充分竞争、规范有序运行。探索检察、发改、公安、财政、审计、市场监管、行政执法、公共资源管理、建设、建管、交通、水利等部门招投标案件联查机制,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人、承包人和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规避招标、虚假招标、挂靠投标、围标串标、评标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净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秩序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得以任何形式(暗示、授意、打招呼、递条子、指定、强令等)插手、干预、操纵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,对违纪违规行为从重处理、决不姑息。

四、认真落实巡视巡查整改任务,力促正风肃纪零容忍。严格按照省委巡视、市委巡查整改要求,坚持统筹兼顾、标本兼治,逐条逐项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,做到见人、见事、见单位、见结果。按照“越往后执纪越严”的要求,紧盯关键少数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,严肃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,违规使用公车、公款吃喝、公费旅游,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违规为配偶、子女等亲属承揽存款业务,参与“两局”、赌博等问题。从严规范选人用人,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切实抓好“三超两乱”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、“裸官”以及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等专项整治。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,深化完善“六督联动”机制,坚持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、横向交叉”等形式,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,确保省委巡视、市委巡查反馈的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。畅通监督渠道,发挥绍兴廉政网和“廉洁绍兴”微信公众号等监督平台作用,对典型问题进行常态化地通报曝光。落实县乡两级党委主体责任,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,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、廉洁履职。

、进一步完善“容错免责”机制,力促主动作为有担当。认真落实市委“一意见两办法”和《关于进一步全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》,把在推进改革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,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;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,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;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,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;把勇挑责任敢担当,同乱开口子乱作为区分开来,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、鼓励担当者、保护担当者。推进容错免责机制细化、可操作化,积极开展容错免责条款清单化试点工作。突出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,加强和改进干部实绩考核,大力选拔“敢于担当、善于克难”、“埋头苦干、不事张扬”、“年轻有为、潜力较大”等三类干部,公开通报“为官不为”典型案例,推动全市上下形成想改革、敢改革、善改革的良好风尚。

各级党委、政府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,统筹谋划、周密部署、严格要求,持之以恒地抓紧、抓实、抓好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作风办要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提出工作建议,协助党委、政府加强组织协调、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,定期分析作风建设状况,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。各级组织部门要牵头高标准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认真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,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单位要强化舆论引导,通过开设专栏等方式,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要求及推进情况,大力营造浓厚氛围。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,发挥职能优势,搞好协调配合,抓好牵头任务落实。各级机关、单位和党员干部,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、率先垂范,模范执行规定,带头改进作风,干在实处,走在前列。

附件: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清单

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

2016428


附件

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清单

工作内容

序号

工作清单

牵头领导

责任单位

完成时限

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,力促挺纪立规全覆盖

1

按照中央和上级统一部署,扎实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和“看齐创优当先锋”活动,积极选树好班子好干部好党员先进典型

徐晓光

市委组织部

全年

2

制定出台《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》,细化、实化“两个责任”清单,层层压实主体责任

市纪委

6月底前

3

组织开展“挺纪立规、从我做起”大讨论

何加顺

市委宣传部

绍兴日报社

9月底前

全面推进“落实不力”起底行动,力促办事效率大提升

4

对近年来市县两级党委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事项的“落实不力”问题进行大排查、大起底

吴晓东

市委办公室

市政府办公室

各区、县(市)党委、政府

7月底前

5

对“落实不力”问题,严格按照《绍兴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实施办法》认定责任、启动问责

市纪委

市委组织部

市人力社保局

市直机关工委

全年

6

全面推行机关“即办制”,实行干部“日志式”管理

杨文孝

市直机关工委

市人力社保局

5月底前

深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,力促廉洁优质快推进

7

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,推行项目法人全过程负责制度,确保建设项目廉洁、高效、优质

吴晓东

钟洪江

市发改委

市财政局

市建管局

市级相关项目实施单位

6月底前

8

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实质性审查,建立健全投资、进度、质量管控体系,建立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标后定期巡查制度

吴晓东

钟洪江

市发改委

市财政局

市建管局

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

7月底前

9

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市场改革,打破垄断,建立市场准入清出机制,形成充分竞争

吴晓东

市政府办公室

市公管办

6月底前

10

探索建立招投标案件联查机制,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人、承包人和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,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

吴晓东

凌志峰

市政府办公室

市公安局

市公管办

市级有关部门

6月底前

11

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插手、干预、操纵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行为

胡东林

市纪委

市检察院

全年

认真落实巡视巡查整改任务,力促正风肃纪零容忍

12

坚持统筹兼顾、标本兼治,严格按照省委巡视、市委巡查整改要求,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,做到见人、见事、见单位、见结果

市委办公室

按整改方案时限

13

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,深化完善“六督联动”机制,严肃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

市纪委

市级有关部门

全年

认真落实巡视巡查整改任务,力促正风肃纪零容忍

14

从严规范选人用人,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切实抓好“三超两乱”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、“裸官”以及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等专项整治

徐晓光

市委组织部

全年

15

发挥绍兴廉政网和“廉洁绍兴”公众微信号等监督平台作用,对典型问题进行常态化通报曝光

市纪委

全年

16

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,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、廉洁履职

市纪委

各区、县(市)党委

9月底前

进一步完善“容错免责”机制,力促主动作为有担当

17

认真落实市委“一意见两办法”和《关于进一步全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》,营造允许试错、宽容失败的环境

徐晓光

市委组织部

市纪委

全年

18

推进容错免责机制细化、可操作化,选取政府投资、风险投资、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部分单位开展容错免责条款清单化试点工作

市纪委

市委组织部

市检察院

市政府法制办

市级有关部门

9月底前

19

突出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,加强和改进干部实绩考核,大力选拔敢于担当、善于克难,埋头苦干、不事张扬,年轻有为、潜力较大等三类干部,公开通报“为官不为”典型案例,推动全市上下形成想改革、敢改革、善改革的良好风尚

徐晓光

市委组织部

市纪委

全年

强化舆论引导,营造浓厚氛围

20

加大对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,及时宣传报道进展情况,营造浓厚舆论氛围

何加顺

市委宣传部

全年

备注: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,各责任单位要确定联络员,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作风办。市作风办联系人:姚虹,联系电话:85125961,邮箱:sxszfb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