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党校文件
绍职经贸院党校〔2013〕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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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
党校优秀学员评选办法
为营造经贸管理学院党校学习良好氛围,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,有效提高党校培训质量,特制订党校优秀学员评选办法。
一、优秀学员的评选比例
优秀学员名额控制在党校学员总数的20%以内。
二、优秀学员的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中国共产党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,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。
2.自觉遵守学院和党校的规章制度,严格要求自己,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。
3.党校学习期间表现出色:认真听课,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和实践活动,成绩优良,单项成绩和结业成绩达班中前五分之一。
4.日常表现好,作风踏实,工作负责,人际关系和谐,寝室内务情况优良,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三、优秀学员的评选程序
1.学员自荐和党校班级推荐产生优秀学员候选人;
2.党校校务管理委员会审核,确定优秀学员名单;
3.经公示后,报经贸管理学院党总支批准公布。
四、优秀学员的奖励
1.颁发经贸管理学院党校优秀学员证书和奖品。
2.优先向党组织推荐成为发展对象并参加校党校学习。
中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党校
2013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