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证性质
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3年8月18日将速录师列为国家职业标准(劳社厅[2003]19号文件),速录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速录等级证书,做到持证上岗。
速录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考试,一方面能对速录技能进行检测,明确技能所达水平;另一方面,可以增加就业竞争力,很多用人单位非常重视应聘者的速录水平,强烈要求应聘者持速录证书上岗。
二、发证机构
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(我国最早的速录技能鉴定认证机构,全国认可,行业通行)。
三、报考对象
涉外事务管理专业开设过速录课程的班级学员;其他有志于从事文字录入的人员。
四、职业等级评定标准
初级:正确率不低于95%,录入速度达到50-139字/分;
中级:正确率不低于95%,录入速度达到140-179字/分;
高级:正确率不低于95%,录入速度达到180字以上/分。
五、考试及培训信息
考试时间:每年4月底
考试方式:文章听打,时长10分钟(初级)、20分钟(中级)、30分钟以上(高级),初、中级考核内容以时事政治为主,录音结束后允许校对,10分钟以内交稿;高级考核内容涉及面广泛,录音结束后立即交稿,无校对时间。
六、报名方式
报名费用:180元/人。报名时上交以上材料:(1)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,背面工整书写姓名;(2)身份证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。材料上交至经贸管理学院涉外事务管理教研室。